【摘要】《2021年上半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共招聘107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8日9:00时至11日16:00时,以下是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年广东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招聘107人准考证打印入口”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年广东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招聘107人准考证打印入口(报考资格条件快速查询入口)
一、准考证打印入口:蓬江区政务网。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系统自动确认报名,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5月13日9:00至5月14日17: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想及时获取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成绩查询时间、面试时间可使用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功能哦)
三、笔试内容:
2021年广东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b二类:
a类: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试题,其中a1适合医生、技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a2适合护理类岗位,考试内容为护理学。
b类: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试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编辑推荐:2021年广东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招聘10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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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663人报名入口已开通-官网(报考资格条件快速查询入口)
一、报名时间及入口:2021年4月12日00:00—2021年4月16日24:00登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报名。(想及时获取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成绩查询时间、面试时间可使用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功能哦)
二、报名方式: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三、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1.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岗位(野外、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地下、水下作业等及特殊技能岗位)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或政策有规定的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县、乡(镇)岗位招聘的,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并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150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任职资格或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1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曲靖市特别需要、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1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
编辑推荐:2021年云南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66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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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规定,现将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与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及监督对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省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
我省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2021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9—2020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西藏、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21年4月22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可应聘相关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或在微信中搜索“山东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小程序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选择考点城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4月2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11:00—4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经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综合类笔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由招聘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8608050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附件:1.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组 织 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19日
以上为“2021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1324人公告(初级综合类岗位)”的全部内容。准备备考的考生,可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获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备考资料。为了避免错过考试报名、缴费等重要时间节点,环球网校还为考生提供了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预约成功,可及时获得短信提醒哦。
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及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73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经招聘单位同意,博士研究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2日12:00期间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或已通过审查的,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提交应聘申请方式:
①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
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武汉人事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电脑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再次核对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2021年4月7日12:00至4月12日20: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
(二)报名确认
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进行报名确认,并按相关规定缴纳费用,未按时完成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1.网上报名确认。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人员,应在2021年4月13日9:00至4月16日20: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2.免笔试手续办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确认后,可办理免笔试手续并免除考务费,具体事宜由主管部门负责,应在4月16日前完成(详见《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3.加分手续办理。在湖北省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的“三支一扶”人员;在武汉市聘用期满2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现仍在岗或离岗后3年内报考的“大学生村官”可申请在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相关人员需于4月16日中午12:00前按程序进行加分资格审查(详见《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已招录为公务员或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4.免考务费手续办理。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于4月13日至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有关材料(详见《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五楼)进行现场确认。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5月19日9:00至5月22日8:3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笔试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按4:6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测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达3:1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应不低于60分,具体分数以各招聘单位面试公告为准。
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出现的面试空缺人选,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形式由主管部门根据行业、专业和招聘岗位特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确定,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技能展示、实际操作、试讲、情景模拟等方式。
面试前各主管部门应在本单位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体检组织单位提前向考生告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体检实施部门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也可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办理程序以招聘单位意见为准。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全方位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4月,我市拟将发布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公告,组织实施博士、副高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专场。另外,根据事业单位需求,适时启动专项招聘工作。高层次人才引进专场和专项招聘的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2、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3、其他相关招聘政策请参看《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请查看《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报名期间,招聘政策可咨询武汉市人社局,电话027-83919149、027-12333;网上报名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武汉市人事考试院,电话:027-82639495。
5、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
附件列表:
1.附件1: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附件2: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x
3.附件3: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
4.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以上为“2021年湖北武汉市事业单位招聘3573人公告”的全部内容。准备备考的考生,可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获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备考资料。为了避免错过考试报名、缴费等重要时间节点,还为考生提供了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预约成功,可及时获得短信提醒哦。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家庄市2021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强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14名,各单位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石家庄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3日至2003年4月13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参加石家庄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石家庄服务且2021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石家庄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石家庄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以参加应聘。
5.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1年4月1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jz.gov.cn)、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公告。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
报名网址: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4月13日9:00至4月19日18:00
缴费时间:4月13日9:00至4月20日18:00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石家庄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支付宝和云闪付。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查看岗位核减情况。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平山县、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招聘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减少及取消岗位人数的公告将于4月26日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适时查询。对报考被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7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考务费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城乡低保家庭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手续。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或放弃免考务费的资格。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5月4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并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5月9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16:00《专业科目》。
笔试考场设在石家庄市区,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
3.笔试内容。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分教育、卫生、综合三类,考生要根据报考岗位的类别参考对应科目。教育类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卫生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卫生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综合类考生专业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成绩及分数线确定。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专业科目》×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5月14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5月20日至5月21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市直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在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市内乘3路、36路、39路、49路到市人才市场站);报考县(市、区)岗位及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以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公布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
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的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进入教育类面试的考生于6月1日9:00至6月4日18:00止,进入卫生类、综合类面试的考生于6月15日9:00至6月18日18:00止,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予以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公布。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审档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石家庄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引入诚信报名机制,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2021年应届毕业生,到聘用时学校还没有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须出具学校开具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信息条件中,要求考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已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内(执业医师2年、护士资格3年)的考生均可报名。报考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岗位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按以下说明报考:对于教师资格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但尚未经相关部门认定、发证的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先报名。资格复审时可只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考察阶段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并在考察阶段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在资格证名称栏填写:“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证,待认定发证”。
5.为提高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提升整体素质,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中,将逐步对招聘对象普通话水平作出要求,其中,教育类岗位应具备与教师资格证要求相对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卫生类、综合类岗位在面试环节增加普通话水平考评内容,在岗前培训阶段由招聘单位组织专项培训,聘用后,新聘人员应通过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测试,其中市本级、市内区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通过二级乙等以上测试。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进行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其他有关问题拨打公开招聘咨询热线,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附:1.石家庄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石家庄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
3.石家庄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9日
以上为“2021年河北石家庄市事业单位招聘5214人公告”的全部内容。准备备考的考生,可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获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备考资料。为了避免错过考试报名、缴费等重要时间节点,环球网校还为考生提供了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预约成功,可及时获得短信提醒哦。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西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2021年西安市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143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9日至2003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1年4月1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2)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中直接搜索“秦云就业”)、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xahrss.xa.gov.cn/)、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至2021年4月23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至2021年4月24日18:00。
资格审查由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为方便应聘人员选报岗位,西安人事考试网于4月19日至4月22日18:00公布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4月23日不再公布。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5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环节核对信息。
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4月26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的相关证明、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发送至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xakwjm@126.com)申请减免考务费。
咨询电话029-85455300。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计划数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属于急需紧缺专业或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5月18日9∶00起从西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笔试考务及疫情防控工作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由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6月中下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联系电话029-85456551)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20年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网上下载加分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加分人员应于2021年5月24日至5月2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加分申请表、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赴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建工路28号a一层经办大厅)申请加分。
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西安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成绩,对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
(七)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八)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教师岗位面试包含心理测评。
(九)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由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十)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上述成绩均并列的,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1.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后,统一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经医生评估后,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尚未解除隔离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二)纪律要求。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五、重要提示
本次招聘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附件3),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9-86786870,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29-85455300,主要解答网上报名、缴费、报名信息表、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
3.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至考察阶段有关事项。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附件:
2021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卫生类招聘岗位表.xls
2021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向退役运动员和“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招聘岗位表.xls
2021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大纲.doc
2021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doc
2021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2021年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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