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宣传办工作人员、创文办工作人员各1名。
(二)岗位职责:
岗位一(宣传办工作人员):负责镇政府网站维护,撰写、编辑新闻稿以及宣传办公室日常工作。
岗位二(创文办工作人员):负责镇创文工作的开展,包括资料编写、资料汇总上报等。
二、招聘条件:
岗位一(宣传办工作人员):
(一)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性别男,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学历: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四)能根据岗位职责自主开展工作;
(五)赤溪镇本地户籍优先考虑
(六)需熟练掌握图片编辑软件,擅长摄影,熟悉网站维护工作,能独立完成新闻稿的撰写和编辑。
岗位二(创文办工作人员):
(一)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性别不限,身体健康;
(三)学历:大专或以上;
(四)赤溪镇本地户籍优先考虑;
(五)能独立自主开展创文工作,如资料编写、资料汇总上报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有意应聘者,请于2019年9月3日前将个人简历连同身份证以电子文档格式或照片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初审(邮箱:ts5277132@126.com)。也可到赤溪镇人民政府组织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
2、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通过初审的人员收到通知后携带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身份证原件到台山市赤溪镇组织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联系电话:5277132)。
(二)体检
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招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
(三)聘用期限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招聘单位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正式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赤溪镇府聘用人员经济待遇发放及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四、其他
本启事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赤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