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海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年第17号)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海洋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海洋学院创建于1958年,1998年由原浙江水产学院和舟山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此后舟山卫生学校、浙江水产学校、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舟山石化学校、舟山商业学校等学校(单位)相继并(进)入。半个世纪以来,学校数易校址、历经变迁,积淀形成了“海纳百川、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权资格,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高校。
学校总占地面积2000余亩,其中占地面积800余亩、位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新城校区于2013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各类藏书140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1亿余元。下设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举办独立学院――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
21世纪是海洋世纪,开发海洋,科教先行。国务院批复的《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等明确提出,要在舟山“建设国家级海洋科教基地”,“努力把浙江海洋学院发展为海洋类大学”。当前,学校正借势“海洋强国”战略实施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机遇,坚持立足新区、面向海洋、走向世界,坚持内涵发展、协同创新和国际化办学,进一步优化结构、凝炼特色、强化优势、提高质量。争取到2020年,建成特色鲜明并在国内外具有影响的高水平综合性海洋大学,成为我国重要的海洋人才培养基地,海洋科技研发平台,海洋高新技术孵化园区,海洋科技引智载体和海洋人文社科研究中心。
二、招聘计划
用人单位 | 岗位 | 专业 | 人数 | 任职要求 | 备注 |
浙江海洋 学院 | 校医1 | 临床医学(全科医生或五官科或内外科) | 2 | 户籍 不限 | |
校医2 | 临床医学(全科医生) | 1 | 在浙江海洋学院萧山校区工作 | ||
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 科研岗位1 | 水生动物繁育或育种 | 1 | 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户籍 不限 |
科研岗位2 | 渔业资源调查与评估 | 1 | |||
科研岗位3 | 水产品质量与渔业环境监测 | 1 |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在1978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
2、2013年10月29日前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4、相关证明、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至2013年10月29日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2、浙江海洋学院网站
(http://61.153.216.111/rcjlzx/index.asp)。
其中,浙江海洋学院网站为发布具体人才招聘栏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
1、报名所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提供一寸彩照2张及《浙江海洋学院应聘申请表》1份(见附件)。
2、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浙江海洋学院应聘申请表》,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
咨询电话:0580-2550017,联系人:王老师,电子邮箱:rsc@zjou.edu.cn。
3、资格复审。考生在考试前到指定地点(舟山市临城新区长峙岛海大南路1号浙江海洋学院行政楼人事处人才科317办公室)交验上述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接受资格复审,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具体信息请关注浙江海洋学院网站,网址为:http://61.153.216.111/rcjlzx/index.asp。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考试时间和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浙江海洋学院组织实施。笔试注重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和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一、浙江海洋学院校医1和校医2岗位,考试科目为临床医学综合。二、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科研岗位1:考试科目为,鱼类增养殖学、甲壳动物增养殖学、贝类学概论、水产动物育种学、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水产动物疾病防治、海藻与海藻栽培学、水环境化学等;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科研岗位2:考试科目为,渔业资源与渔场学、渔业资源评估、渔业资源生物学、海洋生态学、渔具与渔法学、海洋调查规范-第六部分、海洋生物调查(国家标准gb/t12763.6-2007)等;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科研岗位3:考试科目为,分析化学、仪器分析、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食品分析、海洋监测规范(国家标准gb17378-2007)等。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浙江海洋学院网站上通知。如有人放弃面试资格,不予递补。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工作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标准和程序。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海洋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1、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浙江海洋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其他
1、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海洋学院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海洋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550017,监督电话:0580―2550014。
浙江海洋学院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