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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广东江门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13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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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台山市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教字〔2018〕86号)的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于2022年1月5日至20日到省内外高等院校组织开展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1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报考人员可登录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rlzyhshbzj/)和台山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年龄须年满18周岁(即2004年1月4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不限”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外,下列人员可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1)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3)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应届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以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或事实劳动关系等为判断依据。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1月5日)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3.“不限”是指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三)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进行了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的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不能以第二专业报考。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4.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四)其他要求。

1.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本及《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5日。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或2022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或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五年的。

(2)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0-5502014,联系人:刘老师。

三、报名、考试

本次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实行额满即止原则,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网上报名,在台山市组织考试。第一阶段结束后,空缺的岗位将调剂到第二阶段由市教育局到指定的高等院校进行现场招聘。考生须按照《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招聘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9:00至7日16:00。

2.报名材料:

(1)《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附电子照片)和《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5)。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和学生证)。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基层服务项目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其中(2)-(4)项均为扫描件)

统一压缩打包发送至tsjyjrsg@163.com。邮件和压缩包的命名格式统一为:“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

考生网上报名后,须于2022年1月8日上午8:30-11:30到台山开放大学进行资格审核,提交《报名表》和以上报名资料(2)-(4)复印件,并一式一份按顺序排列装订。报名所用相关证件须提供原件用于现场查验。资格审核资料合格后,当场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于1月8日下午2:30前到台山开放大学参加考试。

(二)第二阶段招聘安排。

1.招聘现场报名。

在第一阶段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情况下,将由市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高等院校进行现场招聘。具体现场报名时间及招聘站点视疫情情况而定,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携带与上述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一份)到达市教育局指定的站点进行现场报名。

3.考试安排。

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当天参加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组织的考试。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可在第一和第二阶段中选择一个阶段参加报名考试。若通过第一阶段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则不得再参加第二阶段的招聘。若报考人员选择参加第二阶段招聘,则只可选择站点中的一个站点参加报名,不得重复报名。招聘实行额满即止原则,即同一岗位招满后,将不再在下一站点招聘,前一站点结束后,空缺的岗位将调剂到后一站点进行招聘。

2.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是否属于不得报考情形,对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奖惩情况栏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报名资格审核及岗位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负责。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在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报名人员在现场已通过资格审核的,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当场发放准考证。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招聘单位告知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4.现场没有通过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重新报名。

5.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社保卡、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应聘者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等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四)考试方式、成绩。

考试采取试讲和面谈相结合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考生按照报考岗位学科自选,考试办法详见附件6。考试结果当场公布,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入围分数线为80分。

(五)确定就业意向。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同一岗位并按同一阶段、同一站点的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且招聘单位当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的招聘人数,在考试成绩合格且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范围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工作日内可向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对拟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通过的,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七、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市教育局审核,市人社局备案后,由市教育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或报到后拒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合同规范样式请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八、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站点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入围的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一)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公示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

九、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考生必须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37.3℃)方可正常参加报名和考试。在考试考点内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

十、监督管理及其他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受理,市教育局电话0750-5502014。

(三)应聘者、招聘单位、市教育局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招聘政策咨询受理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0750-5507608。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4.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5.应聘人员信息表

6.考试办法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山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2022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附件4: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5:应聘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6:考试办法.doc

附件1:2022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附件4: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5:应聘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6:考试办法.doc

原标题:

原文链接:

原标题:2022年上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zwgk/zfxxgkml/rsxx/zlxx/content/post_2492826.html

一、学院简介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于2008年12月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0年被广东省政府授予“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3月以“良好”成绩通过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6年7月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确定为省“互联网+”创新创业示范校。2016年11月被广东省教育厅确定为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7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12月被教育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学院设广州、珠海两校区。为了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0名辅导员。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当地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学历学位条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八)港澳居民还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2月15日9:00至2022年2月2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且未确认者,视同未报名处理。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gdit.edu.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2.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系统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同时须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考系统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并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从2022年3月3日上午10:00时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受疫情影响,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过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人事招聘栏目公布,请关注网站通知。

(一)第一阶段:笔试

1.笔试的组织: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和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知识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

3.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成绩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第二阶段: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笔试入围考生报考资格及详细材料进行现场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面试环节的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复审名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考生须自行提前准备好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正反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大专以上各个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

(3)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4)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成绩单非中文的还须翻译成中文并进行公证;

(5)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4);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加贴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与报名时提交的照片一致);

(7)《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一份,需亲笔签名。

(8)港澳居民还应提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的有关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不按规定提供材料者,视为放弃应聘。以上证书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复审不合格者,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只递补一次)。如果复审合格人数未达1:3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的组织

(1)面试采取主题演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考场后先进行主题演讲,接着进行答辩。

具体面试通知请留意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三者缺一不可),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题演讲成绩(满分60分)+答辩成绩(满分40分),主题演讲成绩、答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4)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和面试成绩乘以权重后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然后再计算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主考官的打分高低确定名次;如有特殊情况,则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未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所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就读,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当年毕业生。在港澳台或国外就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应聘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三)报考人员须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试题命制、有关考务工作等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办理。

(六)本公告由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严格按照《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内其他省份发生新冠疫情来粤返粤人员健康管理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粤防疫指办函〔2021〕457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43号)要求执行。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试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粤康码”绿码,考试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体温小于37.3摄氏度)的考生方可正常考试。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7796258 15919121059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6-7796896 罗老师

附件下载>;>;>;

附件1: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模版.docx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20日

原标题: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729825.html

根据《汕头市龙湖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等要求,我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机关聘用人员1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汕头市户口,年龄35岁以下(1987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专业代码b12020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5.有一定的会计(财务)工作经验、良好的语言表达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适应应急轮值及节假日轮休工作要求。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月4日9:00至2022年1月6日18:00。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报考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仅供报考人员本人使用。

2.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须保证报名表填写的资料数据正确,若因自己输入错误影响考试,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左右)、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信息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如果无学位证,可以不上传提交)等报名资料。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由“职得招聘”网系统发送信息到报考人员注册手机,报考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设备正常,因通讯设备不正常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均为60分,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计而成。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职得招聘网站公开发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确定面试人数,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1次。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对入围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核对信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公告。

2.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3.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比例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岗位匹配情况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公告。

3.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职得招聘网站公开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方式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考察对象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职得招聘网站公开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龙湖教育局按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岗位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龙湖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龙编办〔2020〕6号)执行,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签订劳动合同,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或经费补助标准。

八、其他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公告,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本市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市。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入场时“粤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等异常情况,不得参加考试。若考生体温超过37.3℃需在医务室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再次测温,体温达标者正常参加考试;体温不达标者,不得参加考试。无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不得参加考试。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在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九、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54-88831114

监督电话:0754-88990391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0754-8673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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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0日

原标题:2021年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dlonghu.gov.cn/lh/gkml/zwgk/tzgg/content/post_2006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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