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52年,是一家集医疗、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江门市儿童医院、江门市妇幼保健院互联网医院。医院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开放病床350张。2021年启动新建儿童健康大楼,总投资6亿元,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将在202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医院是全国第四家、全省第一家创建妇幼保健学科体系示范单位,先后获得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五级评价、全国爱婴医院、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全国“妇孺国医堂标准化建设”单位等荣誉称号。
医院是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广东药学院、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教学实习基地,暨南大学医学研究生培养基地、暨南大学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博士工作站。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的岗位职责、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即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7日16:00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整理,并按1:1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压缩打包作为邮件附件,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例如:李X-心理专科学科带头人-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发送到电子邮箱:jmfybjy@163.com进行报名。
1.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注明报考岗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等方面的相关证书或认证材料;
4.如有个人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请一并附上。
(二)报考要求
1.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考,报考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使用。
2.应聘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考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
3.应聘人员需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招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考前向招聘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应聘人员是否报名成功,请应聘人员留意电子邮件收发情况。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方式进行。
(一)资格审核
面试前,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将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报名成功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等,请报名成功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成功人员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结合招聘岗位所设条件携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附件1-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等。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缺失的,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招聘岗位有指定工作经历类型的,须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作协议)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材料或工资发放记录相关资料,以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
5.专业相近材料。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已毕业的),经毕业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非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无需提供。
6.业绩、获奖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报名成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或证明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完成后,由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出具资格审核结果告知书。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资格审核结果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江门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核。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单位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方式,由面试评委组对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深入了解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绩成果以及人岗匹配等情况,并进行综合评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由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另行通知并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三)成绩计算
面试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纳入体检范围。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另行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江门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实施,在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中抽签选择。招聘岗位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体检人员对下列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申请,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安排复检: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电图等可以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未达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其他事先服用药物可能暂时影响结果的体检项目。
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在接到体检结论后3个工作日内向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提前2个工作日将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应聘人员;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
八、考察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23年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实施。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将在江门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