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确认报名
现场确认报名和资格审核分六场:
第一场:2018年3月19日(星期一)9:00—16:00,考生须持相关资料按时到华东师范大学参加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审核合格才能参加面试。报名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区208。
第二场:2018年3月22日(星期四)9:00—16:00,考生须持相关资料按时到华中师范大学参加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审核合格才能参加面试。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教师教育学院就业处a201。
其他四场: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报名审核时间另行公告。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必须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和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报名须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资料如下:
(1)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提交报名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照片)、内地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须附有学校教导处盖印的各科成绩表)、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单(考试成绩要合格以上)、学院或系出具的考生所学专业属于师范类别的证明(须盖公章)、普通话测试水平证。
(2)报考高中岗位的提交报名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照片)、内地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须附有学校教导处盖印的各科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水平证。
(3)考生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并提供同意证明。
4.审核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候考室参加面试。
(四)报名工作由江海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江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均采用模拟教学形式。备课15分钟,模拟教学15分钟。
(二)考试时间:第一场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上午7:40,下午14:15集中报到;第二场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上午7:40,下午14:15集中报到;考生在报到时须把通讯工具交考场管理人员保管,自觉接受考场管理人员的封闭管理,并保持安静。其他四场招聘考试时间另行公告。考生集中和分组情况将于现场报名当天晚上11点前通知考生。
(三)面试成绩公布:模拟教学结束后,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可在指定地点等候成绩。该场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排名将在考场以及江海教育信息网公布。同一场次、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的人选,对拟聘用人员收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考生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处理,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场次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招聘实行额满即止,即同一岗位招满后,将不再在下一场招聘,具体招聘情况于每一场招聘后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已提交《就业协议书》的考生范围中等额确定。人选名单于六场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进入体检的人员在六场面试结束后由江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进入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时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退回《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